或者我有什么权利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各位律师:
我结婚三个月,婚后妻子与其前男友有来往,现老婆怀孕一个多月,暂时不能确定孩子是谁的;女方认为婚姻无法维系,先提出离婚,我提出赔偿条件,条件如下:
1、结婚及婚后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聘金、我方为结婚的所有花费)由女方赔偿,共约15万
2、婚后双方的共同投资项目(暂无收益)归我方所有
请问上述要求是否合理,或者我有什么权利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不完全有理,建议找律师具体咨询。
各位律师:
我结婚三个月,婚后妻子与其前男友有来往,现老婆怀孕一个多月,暂时不能确定孩子是谁的;女方认为婚姻无法维系,先提出离婚,我提出赔偿条件,条件如下:
1、结婚及婚后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聘金、我方为结婚的所有花费)由女方赔偿,共约15万
2、婚后双方的共同投资项目(暂无收益)归我方所有
请问上述要求是否合理,或者我有什么权利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不完全有理,建议找律师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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