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我丈夫的子女与我的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财产继承问题。情况是这样的,丈夫和我再婚10多年,我和丈夫结婚前都有子女并且两家子女都已成家。我俩结婚时共同买的房子,我的付款是少部分,婚后我无经济收入,房子户主的名字是我和丈夫两个人的。丈夫因病去世,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能够继承现在的房子以及我和丈夫所共有的财产。
再有我丈夫的子女与我的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
你虽然没有收入,但婚后你丈夫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和你丈夫的财产一般是属于你的,另一半作为你丈夫的遗产由你和你丈夫的子女共同继承,你的子女由于没有和你的丈夫形成抚养关系,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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