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搬走,受不受合同约束,3;本人还可不可以向乙赔偿其他什么费用?
各位律师:
甲:房东 乙:出租方 丙:本人
有一门面本来是甲出租给乙的,后来今年3月乙又将门面转租给本人并且签了一年的合同(包含1万的押金),但是甲和乙的合同今年6月就到期了不准备继续签合同了,所以甲要收回门面。 请问;
1;本人和乙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应没有(因为本人怕如果没有法律效应,我给他的那1万押金就拿不回来了)?
2;如果甲和乙又继续签合同,我不想租这个门面了,可不可以搬走,受不受合同约束?
3;本人还可不可以向乙赔偿其他什么费用?
谢谢
你的乙的合同产生债权效力。物权效力受到了限制。你可以搬走,但租金按合同约定执行。受合同约束。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要看什么原因什么阶段解除租赁关系啊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