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吗,我可不可以要求换鉴定机构,这种情况该换什么机构对口?
我现在已经向法院提出申请认定我母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了,并提供了当时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居委会和所在养护院开具的证明,现在法院还要让专门机构做鉴定(需交2000块钱),我想问的是现在我母亲这种情况病历(天津第四中心医院,为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上已经写的很清楚了是无意识的。而且人也在,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为什么还要交这2000元的鉴定费呢?我想不交可以吗?
肖律师说专业问题要专业机构解决,可我母亲是因为脑血栓成为植物人状态的,法院给联系的鉴定机构却是一家精神病院这样专业对口吗?合法吗?我可不可以要求换鉴定机构?这种情况该换什么机构对口?
可以要求更换法院认可的其他专业认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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