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时112小时算得我的工资为250,6这样合法吗,3: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日资企业职员,从事数据录入的工作,由于工作性质每天和电脑接触达8-9个小时,现在我怀孕了,医生说电脑辐射对胎儿会有影响,而且我自身体质也不太好,医生诊断有先兆流产的症状,所以不得以我休假在家。我向公司申请调换岗位,公司找借口不给调换,单位回复有市级医院诊断按病假工资发放,没有按旷工算(连续三天解除合同),请问1:公司这样的决定合理合法吗?2:四月份先兆流产的症状严重,我休了一个月的假,其中医院的诊断有三周(包括周六周日),我的病假工资单位给了250.6元,我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交通费70元,餐费10元/日,公司按照沈阳最低工资700,病假工时112小时算得我的工资为250.6这样合法吗?3: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位律师回复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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