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半年已过,我们向开发商提出退铺,反而补其聘请律师要我承担违约责任,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7年3月21日在南宁市某市场预约租两间铺面并交了半年租金,约定当年6月30日前交铺,如果不按时交铺可以退铺,但开发商直到当年9月份才交铺,我提出退铺对方不同意,并于9月20日下发了一份通知要求接铺,如要求退铺则租金押金都不退,开发商做出因其违约而补少收两个月租金的通知,当时我押金和半年租金已在其手上,被迫接受该补充协议,但由于该市场开发力度不够,铺面一直开不下,现在半年已过,我们向开发商提出退铺,反而补其聘请律师要我承担违约责任,我该怎么办?
位律师回复具体怎样做对你有利,要看你们签订的协议,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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