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运木材的当事人我们是否可以起诉为抢劫?
我们于一九八七年至八九年,在贵州剩天柱县远口镇造了三百余亩杉木林 ,于2007年经过县林业局公益林建设,批与砍划600余立方米.其中有些股份纠纷,产生纠纷着不经其它股东同意,擅自纠集当地53名社会混混于2008年5月12日,抢夺已经运输到公路边的160多立方米木材拿回家里.<贵州省天柱县竹林乡>,当时他们装运木材我们请示当地公安部门他们是否应该及时到现场制止?装运木材的当事人我们是否可以起诉为抢劫?
位律师回复为股东内部权益或分配纠纷,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依所述,尚不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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