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大学生,参加了一个选拔性质的舞蹈比赛,比赛中我们的节目用到了双节棍,自己带的。
但是意外的是我们中一个哥们的棍子链子断了,飞出的棍子正好打倒台下的一个观众眼睛,现在已经过去三天,结果还没有完全确定,但是情况应该不是很乐观。我想问一下这件事责任怎样来分;我们剩余三个有该有什么责任,怎么做,其中:
1。露天舞台,台下没有对观众人身做什么防范措施
2。棍子断裂是因为质量问题,但是使用者当时买时并没有索要发票
3。主办方当时曾说少于五百不负责,多于五百商量
位律师回复
首先应由致害者对受害人的损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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