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脑瘫的儿子,我应赔偿损失扶养费吗,如果赔,该怎样赔,6,他已报了医保,我还承担这部分费用吗?
因交通事故,我负全责。住院26天所发生费用18000元。出院医生所开证明为1。高血压分级,2。右脚平台骨折。全休一个月。三个月后,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我想问的是:1。所发生的医药费我全部承担吗?2。他有65岁,十级伤残怎么计算?3。护理费我是否只赔偿他住院的26天和全休一个月的吗?4。有精神损失费吗?5。他有脑瘫的儿子,我应赔偿损失扶养费吗?如果赔,该怎样赔?6。他已报了医保,我还承担这部分费用吗?请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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