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一个66岁退休工人右侧平台骨折,现医药费用去15900元,判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为5000元,我想提的疑问是,医院开的证明为:1、高血压,2、右侧平台骨折,我应该承担她医高血压的费用吗?
还有在骨折上用了钛合金钢板,用了最好的钢板,我应全部承担吗?
另外她有一个脑瘫的女儿,我应承担她女儿的扶养费吗?如果承担我该怎么承担
我非常着急,不知道最后是什么结果,请给予详细回复.
另外,她本人有医保,我该怎样赔偿医药费?
位律师回复
十级伤残应该赔偿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十分之一乘以二十年,然后再按事故责任认定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为中这次事故造成的损伤你不应该赔偿。医疗费也应该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