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日和本班的一位同学因为一句话!“关你什么事”他就开口辱骂本人父母!我便出手打了他!但他也还手拉!他家长要求赔偿!我想知道我该不该赔!要怎样赔!谢谢!
位律师回复
你好: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擅自买卖,合同无效。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首先,你们买卖地基的行为的不受法律保护的;
其次,你应该和建房人一起承担责任。因为你是该地基的真正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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