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就是我们这种情况,可是为什么我问了计生办说不可以?
我是上海石化的,我和老公是再婚夫妇,我们各自都养过一个小孩但没有抚养权,很想养一个双方共同的小孩,我觉得小孩对我们的新家庭而言很重要,我在网上也查到上海再婚夫妇可再生一胎,其中说明“新政策容许离婚后再娶或再嫁者,可以和新的配偶再生一个孩子,即使新婚夫妇两人各自在前一任婚姻中都已有一个孩子。”,说的就是我们这种情况,可是为什么我问了计生办说不可以,我今天为了这事打了一上午电话,精神都快崩溃了,请求解答。
位律师回复如果你们都没有抚养权,我认为是符合再生育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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