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双方都希望能扶养孩子,在孩子扶养权判决上“过错方”和“非过错方”有无区别?
1。离婚时能不能根据对方手机短信(经常有“我爱你”;“我想你”之类)确定对方为过错方?
2。双方都希望能扶养孩子,在孩子扶养权判决上“过错方”和“非过错方”有无区别?
手机短信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并且可以认构成过错的证据不足。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就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的,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判决。
1。离婚时能不能根据对方手机短信(经常有“我爱你”;“我想你”之类)确定对方为过错方?
2。双方都希望能扶养孩子,在孩子扶养权判决上“过错方”和“非过错方”有无区别?
手机短信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并且可以认构成过错的证据不足。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就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的,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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