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违反了我们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能做出经济补偿吗?
我于2008年一月份入职一物业公司并且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公司还承诺为每一位员工参保、而且每月从我的工资中扣了100多缴纳自己的一部分。在四月的一次体检中、查出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司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本月底将我解聘、这样合法吗?我该怎样讨要我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呢?(其中除了自己的工资、如果保险还没办下来公司的部分和我的部分能退给我吗?而且违反了我们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能做出经济补偿吗?)
位律师回复
1、如果公司以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解聘你这是违法的。
2、你完全可以要回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3、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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