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台高筑,我们能否先行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一些医疗费,来继续治疗和还帐,如何申请,向谁申请?
我弟弟于2007年8月份发生交通事故受到重伤,经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交通事故认定对方负一半责任,对方有两个交强险和一个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我弟的抢救费用和继续治疗费用几乎都是借钱,共十万元余元,现在一审已判决对方赔偿我方8万余元,对方保险公司又提出上诉,这样下去又要半年以后才能有结果,我方现已身心俱疲,债台高筑,我们能否先行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一些医疗费,来继续治疗和还帐?如何申请?向谁申请?谢谢!
位律师回复不明白你所说的2个交强险是什么意思.保险公司上诉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保险公司不认可事故责任,可申请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按无责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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