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如果本人不愿意继续工作真的只能拿到8个月的底薪吗?
本人与去年在一公司上班,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不幸右手手指被冲床咬掉两个关节,现已经拿到工伤鉴定结果鉴定为9级。本人要求不在此工作了,公司的赔偿是给我8个月的底薪,理由是如果本人不愿意继续上班只有这样赔偿,如果是公司不要本人上班情况就不同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如果本人不愿意继续工作真的只能拿到8个月的底薪吗?
位律师回复不合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8个月,但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没有签订合同,还可以要求给付2月份到今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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