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劳动合同,这些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不是劳动仲裁的有力证据,没有其他证据可不可以?
1、出事地在广州项目部,公司注册地在深圳,但我爸爸是广州做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请问广州做的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有法律效力吗?公司会不会以不在深圳做鉴定为理由而不承认呢?
2、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都有公司的名称,但没劳动合同,这些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不是劳动仲裁的有力证据?没有其他证据可不可以?谢谢各位律师!
如果在广州有项目部,并且广州市的劳动部门都处理了,那么在广州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只要是有鉴定资质的部门作出的鉴定都是有效的,在劳动仲裁中都是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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