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和诈骗罪,如何区分?
案例: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还是盗窃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的诈骗行为可以是多种多样,概括起来分为两类:一个是虚构事实,一个是隐瞒真相。但是无论是哪种方法,都是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信以为真,从而将公私财物“自愿”交给行为人。
注意:这种自愿不是受害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是在错误认识下的一种非正常的自愿。但是,无论这种自愿是否正常,总也是受害人的一种意思表示,它是人的行为;而自动售货机是一系列的程序,其本身是没有意思表示的,所以不能成为诈骗罪的对象,也因此,行为人的上述行为不能构成诈骗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这里所谓的“秘密窃取”是指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行为人在自动售货机的设置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自动售货机里面的商品,对于设置自动售货机的人来说就是秘密窃取,所以构成盗窃罪。
但是这里也要注意:盗窃罪的客观方面要件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日常生活中很小的盗窃(例如一、两元的饮料等)属于小偷小摸的行为,尚不足以构成盗窃罪,只有在行为人盗窃的数额达到了一定的数量,或者次数达到了一定标准从而触犯了刑法的时候,才构成盗窃罪。
上述案例跟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盗窃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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