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公司超过的已经履行的非法试工期应该给补偿吗,是按照试工期全月工资补偿超出的试工期部分吗?
各位律师您好:
我于2007年12月18日到一家公司任职,合同1年,试工3个月,3月中旬,公司以试工员工不享受年假等理由将试工期延长到4月4日,但是至今4月21日,仍未将合同给我,并且没有转正上保险等。我想咨询一下,就新劳动法八十三条的规定,合同1年试工不超过1个月,那么公司超过的已经履行的非法试工期应该给补偿吗?是按照试工期全月工资补偿超出的试工期部分吗?谢谢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社会保险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