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回到学校,请问这两年间我的工资应归我所有,还是归我所在的学校所有?
我是一名小学教师,2005年8月到2007年6月我申请待岗,在广州打了两年工。按规定,县财政在这两年发给了我工资的80%作为生活费,现在我回到学校,请问这两年间我的工资应归我所有,还是归我所在的学校所有?
位律师回复归你所有,待岗的约定不同的,从其约定
我是一名小学教师,2005年8月到2007年6月我申请待岗,在广州打了两年工。按规定,县财政在这两年发给了我工资的80%作为生活费,现在我回到学校,请问这两年间我的工资应归我所有,还是归我所在的学校所有?
位律师回复归你所有,待岗的约定不同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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