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是做电脑维修的,我收了10台旧主机,2006年的,是网吧的。当时我并不知道是偷来的,并且这10台主机在收购的当时有8台开不起来。过几天后,我还没卖,公安局查到了,没收了我的主机,并把我送到了监狱。我当时收的总计出了850元,可公安局给我核价是6000元,以收赃罪逮捕了我。请问,这样的核价对吗?收赃罪是以多大的数额而定的?如果罪名成立,要判几年啊?
位律师回复
没有收赃罪了,现在改为隐瞒藏匿犯罪所得收益罪,前提是你知道,这个知道是明知或应知,其中有一个,是明显与市场价值不符的,比如,你花2元钱买了一辆奥迪,你说不知道是赃车,政府不信。判三年以下,可以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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