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的判刑标准其实也就是强奸罪的量刑标准,这是一个刑事犯罪最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刑法》当中主要规定的内容。那么你知道强奸罪判刑的标准是什么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二)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三)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轮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
强奸妇女三人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
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强奸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既有强奸、又有轮奸行为的,先计算轮奸的刑期,每增加强奸妇女1人,刑期增加1年,对同一妇女强奸增加一次,刑期增加6个月。
【重处规定】
奸淫13至14周岁幼女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再重处5%。
强奸怀孕妇女、强奸70岁以上老年妇女、强奸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少女的,从重10%。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轻微伤的,从重5%;致人轻伤的,从重10%;致人重伤的,从重15%。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一百一十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一十一条量刑时,可行使二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强奸罪的犯罪分子进行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选择恰当的量刑幅度,同时还要考虑犯罪分子是否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况或加重处罚的情况,这样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律图网站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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