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实务》讲义(三十八)

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实务》讲义(三十八),第1张

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实务》讲义(三十八),第2张

1B423069技术档案制度

(1)概述

基本建设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包括基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测试生产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2)公路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管理

①项目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工程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直到形成一套完成的竣工资料上交有关单位。

②施工过程中应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要求收集有关工程施工活动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

③项目竣工时,应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或者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组卷归档,装订,并且在三个月内向上级单位及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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