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年底也并未通知我开股东大会,也未给我分红请问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改制企业员工,工作十几年,改制后成了一名股东,并有股权证,前年还参与了分红,07年由于某些原因,我请假一年,现在公司说我的股份被取消,且年底也并未通知我开股东大会,也未给我分红请问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我该怎么办?
位律师回复这样没有法律依据的,股权是你的权利,只有你自己选择转让或其他形式,他们这要是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先证明你是有股份的,你自己没有转让,而且你也没有参加年底的股东大会【注意自己的股份,以防他们说这次开会是股份到达%之几的才有机会出席】你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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