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佛山市会不会有另行规定工伤工资补偿是按当地最低工资算的可能性?
365的律师你们好:
我是在去年10月份在广东佛山的一家工厂受的工伤。现在已经伤愈。
工作认定和工作鉴定已经下来了,工伤鉴定为不入级。
去年受伤期间的工资工厂还没有发放给我。
我问老板,老板只说是按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补(900多元)偿给我,我不接受。他用工厂里关于工资补偿的案例来说服我。
我相信工伤保险条例里:第二十三条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和我到本地劳动部门咨询得到的按原工资发放的答案。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但是遇到了下面的问题:
工厂发工资没有工资清单给员工,我们是按计件工资的。工资怎么算?
没有工资清单怎么进行工资取证呢?
我手上有发工资时的个人工资表的原件,我拿到当地劳动局去,工作人员告诉我说上面没有公章证明不了什么。是不是这样?
我请同事来证明这张工资表的真实性能不能得到仲裁庭的认
可?
这里佛山市会不会有另行规定工伤工资补偿是按当地最低工资算的可能性?
你可以要求仲裁委调取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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