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资卡也是同一个,在2005年11月我们登记结婚了,现在如果我们离婚,这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我和我老公从2000认识至2005年一直同居且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在2005年7月用我们共同的钱购买了一幢房子挂的是他的名字,我们的工资卡也是同一个,在2005年11月我们登记结婚了,现在如果我们离婚,这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位律师回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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