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能确定他们的都不是农村集体户并且出生地都不在这里,请问他们能回来盖房吗?
您好!我们家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太爷留下来的,一个前院一个后院,按照81年的分家单上说前院是我爷爷的,后院是我2爷的,可是我2爷一家人早就搬到城里住了,92年我们把房子重建了,那时侯我2爷说后院他们不要了,给我们使用,管理。但是没有留下书面的证据。现在老人们都去世了,2爷的儿子要回后院盖房。我想咨询一下:
1。他们家人都不在农村,而且在城里有好几套房子还能回来建房吗?
2。我们在使用管理的这十几年来,给后院垒的墙,种的树,盖的卫生间等所做的投资能否等到相应的补偿?
3。当年的分家单是否还具有法律效益?
急切盼复!万分感激!
这是我上个问题,谢谢律师的解答!还有个问题92年的时候我们在村里登记房屋的时候后院写的是我2爷的名字。但我能确定他们的都不是农村集体户并且出生地都不在这里!请问他们能回来盖房吗?
当年的分家单有效。你们可以要求他们支付管理费用、及其他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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