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出国出现了医疗事故之后,是需要对其就进行相关的鉴定的,只有在鉴定出级别之后才能据此对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关的赔偿。每个城市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有所不同,下面大家就跟律图小编一起来看看合肥市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吧。
一、合肥市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1、召集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2、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医疗纠纷的基本情况。
3、学习有关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
4、鉴定调查:复习病情资料,包括查阅病历,病理切片和尸体解剖结果以及有关当事人的记录和录音资料等。
5、鉴定辩论。
6、鉴定:
(1)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鉴定。
(2)应用医疗事故(事件)辅助鉴定系统进行鉴定(优点是可以将鉴定者的意见和鉴定结论全部保存下来)。
7、发布医疗事故(事件)鉴定书。
8、依照鉴定结论作出相应处理。
二、合肥市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编在上文中详细为大家讲解了“合肥市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以及“合肥市医疗事故鉴定条件”的内容,希望能为您有所帮助。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十分复杂的,同时对条件的要求也是十分严苛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建议你咨询律图的在线律师,我们随时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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