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而易见,新办法降低了纳税人42%的税收负担,是不是该按第二种算法算呢?
[讨论]新的个人所得税规定下,年终奖6001元应该怎么计算(假设1月工资超过扣税标准)
假如一个人某月取得一次性奖金12000元,当月工资1000元,按照原政策的规定,单独作为一个月收入征税,因为当月工资超过了800元,在计算该奖金的应缴税款时,不再扣除费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应纳税款=12000×20%-375=2025元;而按新方法计算,奖金额除以12,其商数为1000,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纳税款=12000×10%-25=1175元。两种不同方法计算出来的税款相差850元。显而易见,新办法降低了纳税人42%的税收负担。
是不是该按第二种算法算呢?
扣除额应该是1600元。不少地方已经上调到2000元。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