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2条,未履行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双倍计算?
甲公司与乙公司15年前因50万货款纠纷诉诸法院。法院调解达成如下协议:甲公司欠乙公司的货款,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利息按月利率千分之20计算。
请问:本案距今已15年,现仍在执行中,则利息计算是严格按照调解书中确定的千分之20的月利率计算?还是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2条,未履行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双倍计算?
盼各位律师详细解答!
只要调解书不违法,双方自愿签订的,那按调解书执行!
甲公司与乙公司15年前因50万货款纠纷诉诸法院。法院调解达成如下协议:甲公司欠乙公司的货款,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利息按月利率千分之20计算。
请问:本案距今已15年,现仍在执行中,则利息计算是严格按照调解书中确定的千分之20的月利率计算?还是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2条,未履行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双倍计算?
盼各位律师详细解答!
只要调解书不违法,双方自愿签订的,那按调解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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