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赔偿费(600元)等共计900元,我感觉不合理,请问这样的赔偿合理吗?
昨天,我和一位女同事因工作问题产生摩擦,我骂了她一句,她先动手打了我一耳光,接着对我拳打脚踢,我也出于自卫而进行反抗,踹了她两脚,同事在现场拦架,我就去外面了,半小时后,我从外面回来听同事说她气晕过去了,打120送进了医院,当天我在经理的赔同下去医院看望她并作出道歉,回来她要求赔偿医药费(174元),大的费和吃饭费(100元),精神赔偿费(600元)等共计900元,我感觉不合理,请问这样的赔偿合理吗?{注:她出院身体恢复正常}
位律师回复协商解决。双方均有过错,应减轻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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