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这种处事才让之后的事发生,我想问问我阿姨这件事上法院的话,法院会怎么判?
我阿姨与一名41岁男子认识四个月,其中有二个月经常一起吃饭,有时住在一起,由于双方都有孩子经济又不好,我阿姨提出分手,对方不肯还多次骚扰,影响到正常生活,3月23日当民警面打我阿姨,砸坏车,还说要杀我阿姨,后来几日每天用脚踢门闯入我阿姨住宅,威胁我阿姨要和她同归于尽,3月31日手拿刀刺向我阿姨二刀,我阿姨用手挡了他二刀,造成二手受伤缝了几针,带来生活不便,还有二个女人要照顾。之前派出所说民警不能做证,还未构成拘留,还跟对方说要造成我阿姨受伤看医生到几万才能拘留,警方这种处事才让之后的事发生,我想问问我阿姨这件事上法院的话,法院会怎么判?
位律师回复先做个伤残鉴定.看是否能构成刑事责任.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经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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