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从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太原从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1张

太原从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2张

太原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我市决定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一批乡镇公务员和县乡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单位及录用人数

1、乡镇公务员50名:小店区6名,迎泽区1名,杏花岭区2名,万柏林区1名,尖草坪区2名,晋源区6名,古交市8名,清徐县13名,阳曲县10名,娄烦县1名。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小店区6名,迎泽区4名,杏花岭区5名,万柏林区6名,尖草坪区7名,晋源区3名,古交市6名,清徐县4名,阳曲县5名,娄烦县4名。

二、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1、在职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含社区):

(1)连续任职3年以上,如连续任职时间不满3年的,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时间与连续担任村“两委委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任职满2年以上,经组织考核合格。

报考县乡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成员(含社区):

(1)连续任职3年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任职满2年以上,经组织考核合格。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9月9日至13日

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条件在全市范围内选报乡镇公务员职位或事业单位职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同版彩色照片3张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2008年山西省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表》或《2008年山西省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08年9月1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3)报名人员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各报名点报名期间联系电话如下:

迎泽区:2023736,杏花岭区:3084455,万柏林区:6049154,小店区:7176160,尖草坪区:5648132,晋源区:6592822,古交市:5142751,清徐县:5737227,阳曲县:5521422,娄烦县:5326411

四、考试考核

考录工作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科目。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9月19日上午,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笔试成绩,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考录数1:3的比例,分职位分别按在职村干部和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核:考核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考录数1:2的比例,分职位分别按在职村干部和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考核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主要考核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

五、体检

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考核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由市招考领导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招考办公室。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7天以上的公示,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市招考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经市招考领导组研究,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考核情况的综合排序由前到后依次进行递补。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科员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原职务。

本次考录属非面向社会进行的考录,应考人员不实行加分政策。

本公告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考工作由市纪检委进行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0351-2020564

监督电话:0351-2020943

太原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

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

二00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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