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相关赔偿金、竞业限制补偿金及竞业期限有无变化,如果自行提出辞职,情况又将如何呢?
我刚到一家外企担任高管,原本未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现外方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我有以下问题想咨询一下:
1、外方要求竞业限制期限为5年,与新劳动法的2年要求不相符,是否违法,如果按外方的要求期限5年签订该协议,该协议是否自动失效?如失效,是否可以不用通知原单位的基础上,任意择业?
2、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计算?有没有参照的标准?
3、如果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要求与我解除合同,那么相关赔偿金、竞业限制补偿金及竞业期限有无变化?如果自行提出辞职,情况又将如何呢?
请针对我的问题一条条地解答!
你好!这样的约定是违法的,违法的约定从订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补偿金应在你离职后按月生放给你,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你离职时,如是主动离职,公司又没有其它违反劳动法的,可以不给经济补偿,但有竞业限制的,应发放竞业限制的补偿!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QQ:422829278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