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条所说的), 本人在东莞 ,不知道东莞有什么本地劳动法的附加条件?
本人在公司有6年工龄了,去年才签了1年合同到今年8月1日到期,因新劳动法出台,我想问律师:若公司和我签新合同(续签)或我不想签新合同的话(辞职),公司是否需要补偿我的工龄6个月的工资(依劳动法的46,47条所说的)。 本人在东莞 ,不知道东莞有什么本地劳动法的附加条件。
位律师回复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和你续签或者你不打算续签的话,公司如果愿意给你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是允许的,但如果公司不愿意,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只能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续签合同后中途辞职是可以不给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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