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此很气愤,停止了正在维修的工作,我想请教各位律师,能否告诉我,现在该怎么做?
你好,我是去年6月接到新房的入住通知,11月装修完的新房,还没入住,房子就出现地热的问题了,物业先后维修了三次,到今年3月,地热又漏水了,这次把楼下的业主家也给影响了,开发商和物业答应进行维修,把我家的地板起开、水泥地砸开后,发现地热管竟然有7个接头,后来听说这种情况是不该有的。开发商的工程技术部门也承认了他们的失误,我们对此很气愤,停止了正在维修的工作,我想请教各位律师,能否告诉我,现在该怎么做,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不再受到侵害,谢谢。
位律师回复维修还应继续,但是损失要让开发商承担,如果你外出租房可以保留发票已备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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