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山东省菏泽市统计局计算站招聘简章
根据菏泽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度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菏人(2008)103号]精神和市政府批准下达的增人计划,我局计算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为全日制本科起点,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符合专业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9月22日至2008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9月25日下午5:30后停止报名。
报名地点:菏泽市统计局办公室(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菏泽市市政府办公大楼),联系电话:0530-5310684
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报到证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相片3张。同时填写《市统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市人事局监督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对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计划于9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1人。体检与考核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再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在菏泽人事信息网、菏泽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发布、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统计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局备案;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监督电话:0530- 5310499
咨询电话:0530-5310684
附件:2008年市统计局计算站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菏泽市统计局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2008年市统计局计算站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单位
经费形式
学历
学位
专业
招聘计划
备注
计算站
财政拨款
研究生
硕士
不限
1
全日制本科起点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