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他是不是应该按照一开始说好的工资给我,能无缘无故扣除我的工资吗?
我前几天应聘去一家服装总仓做仓库,他当时说试用期一个月,在我做了一个星期的时候他问我能不能受得了,如果可以做就让我签一年的合同,如果做不下来就让我早点走他好再招人。我第二天就去和他辞职了,他当时就答应让我走了,说等过两天工资算好打电话给你。我现在问他工资的时候他却无缘无故的把我工资少算了,请问我该怎么办?他是不是应该按照一开始说好的工资给我,能无缘无故扣除我的工资吗?
位律师回复不能,你可以和他们协商,也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仲裁。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