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参考一下有关赡养的有关条例,谢谢各位律师给予帮助?
我是一名山东省莱州市发电厂的职工,由于国家政策小火电关闭,于2008年3月20日关停,已经面临职工下岗,现有职工419人。莱州市发电厂是1958年建厂的,经过多少年的发展成立了电业局,建起了莱州的供电网络,1994年电业局搬入现在的电业局大楼,职工关系一直在电业局,2002年由于厂领导与局领导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把档案从电业局提出,当时职工并不知道,并且产权并没有划分,个发展个的,由于电厂没有更多的资金发展,到了今天的地步,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解决,是否可以参考一下有关赡养的有关条例,谢谢各位律师给予帮助。如果可以的话是否可以帮助我们解决这个家务事。
位律师回复由政府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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