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转为一名正式工,或者与劳务派遣企业签定合同时可否要求同工同酬,并且加入该民航系统的工会?
我96年在某机场候机楼管理公司从事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十余年了一直不是正式工,期间01年被告之签定劳动派遣合同才能继续在原岗位工作每月新酬不变且一年签一次,现在新的劳动法出台,该劳务派遣企业继续要求我签两年的劳动派遣合同。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与机楼管理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可否转为一名正式工?或者与劳务派遣企业签定合同时可否要求同工同酬,并且加入该民航系统的工会?
位律师回复你的要求全部合理合法。在法律上并无正式工与合同工之分,两者的待遇完全相同,不应有差别,即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合同工同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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