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的员工不愿意调走,从而失去现有工作,在以上情况下是否要给走的人支付违约金?

但有的员工不愿意调走,从而失去现有工作,在以上情况下是否要给走的人支付违约金?,第1张

公司即将与另一家公司合并,原有公司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并被派遣到其它省份继续工作,但有的员工不愿意调走从而失去现有工作在以上情况下是否要给走的人支付违约金

位律师回复

劳动法34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40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协变更y合同内容,46条:协g商不成,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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