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是单位公房的承租人,她与我的小舅一同生活在这套房屋里。姥姥是户主,还有我大舅一家三口的,我跟我孩子的,我小舅的,都在一起。我大舅和我都已经出去住了,我从小就生在这里,18岁时考上大学到外地四年,期间曾迁到外地学校四年,毕业后又迁回来了,是03年迁回来的,现在也有将近5年了,我儿子是去年出生的,随我入户。请问:
1、这次房屋拆迁,我能得到补偿款吗?
2、如果我姥姥把房子在拆迁前买下来,那么拆迁时,我又能得到补偿款吗?
位律师回复
公有住房实际居住人均应有一份补偿款,仅有户口而未居住的通常不予补偿。购买的私房,各居住人可协商。各地拆迁补偿规定不一,建议具体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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