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元小时计算(东莞地区),我想知道,劳动法规定加班费是多少,未签订合同该如何赔偿?
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只要加班所有的加班费都是按照4.42元/小时计算(东莞地区),我想知道,劳动法规定加班费是多少,未签订合同该如何赔偿?谢谢!
位律师回复关于加班费的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关于未签合同:未签合同不影响劳动法的适用。根据新发布的劳动合同法,未签合同的员工自第二年起视为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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