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我这种情况离开公司,可以要求公司在结算工资的时候给我3个月工资的补贴吗?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三年了,不过只有第一年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合同到期后没有和公司续签),去年年底我向公司提出如果再不加薪将考虑跳槽,但公司没有作出具体答复。今年考虑做好以前遗留的工作,一直在原单位工作至今,但今年年初的公司职工人员名称中就已经没有我了!我想咨询一下,象我这种情况离开公司,可以要求公司在结算工资的时候给我3个月工资的补贴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有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吗?你还在那上班吗?如果2008年1月1日后你还在上班,单位又没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那单位将要面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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