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话那我是先提出辞职还是先和人力资源处商量辞职条件后再提出?
单位很不人性化,在不下去了,想辞职。由于从2007年10月至年底都没有休息,单位还不给加班费和补休。另,从来的法定假日加班都不给足300%的加班费,只给每天50元/天。我是否能套用新《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及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向单位要补偿?可以的话那我是先提出辞职还是先和人力资源处商量辞职条件后再提出?谢谢
位律师回复克扣工资随时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偿。不能协商一致可申请劳动仲裁。满意请按采纳
单位很不人性化,在不下去了,想辞职。由于从2007年10月至年底都没有休息,单位还不给加班费和补休。另,从来的法定假日加班都不给足300%的加班费,只给每天50元/天。我是否能套用新《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及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向单位要补偿?可以的话那我是先提出辞职还是先和人力资源处商量辞职条件后再提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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