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进行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劳动部门可以监察这事吗?
在一次工作中,我伯母的右手(手腕以下部分)切掉了。但是该厂老板极力想逃避自己的责任,不与我们家人配合,不愿拿出我母亲在这个单位工作的事实证据,拒绝工伤认定及赔偿的问题,(当时工作单位并没给我母亲签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书面证明)
所以我想请该地区劳动仲裁监察部门对该单位与老板进行强制性的取证证明我母亲确实是该单位的正式员工,并进行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劳动部门可以监察这事吗?请恢复如果不行,我们该怎么办
楼上“劳动部门应当监察.如果不监察,你可以提请行政复议.”------------------------
1.此不是劳动监察权责的范围;
2.等行政复议完了,什么事情都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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