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很希望能尽快得到您的解答。
19年前,一次病,去县医院就诊,后来因医生用错药物,越诊越不行了,结果转到另一家医院去就诊,得到的结论是药物中毒,用错药了,当心就想跟医院要个说法,就去卫生厅咨询了下,他们说的是,过1-2年会自然恢复,对这方面完全不懂的我,就信以为真了,就回去修养了,一直到19年后,发现自己至残了,小脑失去平衡,走路很不协调,跟喝最酒的人走路没什么区别,去医院检查才知道已至残,事隔19年,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医院讨个说法。
位律师回复
建议先到当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你的情况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对答复满意,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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