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样由于国家政策变法照成我无法承担的负担,我能否要求向开发商要求退房,会涉及什么赔偿吗?
我07年十一月份买了第二套房子,第一套房子贷过款,但当时国家政策是贷款还清买第二套还算第一套,于是我把第一套房贷款还清了。但是现在国家政策是只要有贷款不论还清与否都按照第二套办理,这样就涉及到我的首付和利率上浮,超过了我能力许可的范围,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由于国家政策变法照成我无法承担的负担,我能否要求向开发商要求退房,会涉及什么赔偿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你依此为由要求开发商退房没有法律根据。除非你和开发商的购房合同上有明确的约定。因为你贷款买房,贷款是你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你和开发商只是房屋买卖关系,与银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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