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颁布的劳动法,自2008年1月1日不可扣除员工违约金,之前已签订过合同的也包括在内吗?
本人自2007年6月份与公司续签合同,合同终止时间为2009年6月,现请求离职,合同有一条内容是关于违约金方面的,未到期需支付每月一百元的违约金,具体问题如下:
1、公司是不是可以不扣违约金?
2、新颁布的劳动法,自2008年1月1日不可扣除员工违约金,之前已签订过合同的也包括在内吗?
该违约金条款由于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无效。
本人自2007年6月份与公司续签合同,合同终止时间为2009年6月,现请求离职,合同有一条内容是关于违约金方面的,未到期需支付每月一百元的违约金,具体问题如下:
1、公司是不是可以不扣违约金?
2、新颁布的劳动法,自2008年1月1日不可扣除员工违约金,之前已签订过合同的也包括在内吗?
该违约金条款由于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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