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屋价值20多万,私下以1万多的价格出售,请问:单位领导的做法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80年代的单位公产房屋,有单位法人私自超低价卖给单位个别职工,单位其他人/上级和房产部门都不知情,现在房屋价值20多万,私下以1万多的价格出售。
请问:单位领导的做法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看是怎么卖的,如果签订合同并有单位公章,买卖行为有效,如果单位法人因此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有权依法追究他的责任。
80年代的单位公产房屋,有单位法人私自超低价卖给单位个别职工,单位其他人/上级和房产部门都不知情,现在房屋价值20多万,私下以1万多的价格出售。
请问:单位领导的做法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看是怎么卖的,如果签订合同并有单位公章,买卖行为有效,如果单位法人因此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有权依法追究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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